工作总结 | 班主任工作总结 | 教学工作总结 | 党团工作总结 | 个人工作总结 | 财务工作总结 | 医院工作总结 | 生产工作总结 | 政务工作总结 | 后勤工作总结 | 试用期
活动总结 | 学生会工作总结 | 教师工作总结 | 学生工作总结 | 半年工作总结 | 金融工作总结 | 工会工作总结 | 技术工作总结 | 税务工作总结 | 计生工作总结 | 办公室
实习总结 | 少先队工作总结 | 学校工作总结 | 德育工作总结 | 年终工作总结 | 会计工作总结 | 社区工作总结 | 安全工作总结 | 销售工作总结 | 总结写作指导 | 转正  

重申关于营内不准违章饲养家禽的规定

重申关于营内不准违章饲养家禽的规定

目前,我校营内不少住户违章饲养家禽,严重影响营院秩序。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营院正规化建设,现重申关于营内不准违章饲养家禽的规定:
一、楼房区住户一律不准饲养家禽。
二、平房区住户可以在笼(窝)内适量饲养家禽,但不准养公鸡,并注意搞好清洁卫生,加强管理,防止家禽跑出笼(窝)外。
三、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每养一只罚款2元。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即传达有关人员,教育大家坚决按规定执行,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八月三日前将结果报校司令部军务科。八月四日起,校组织检查。

上一篇:关于2007年老兵退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 下一篇:关于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情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