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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书纪年》前言

前言

  《竹书纪年》是战国时魏国的史书,晋武帝太康二年(公元二八一年)在汲郡(治所在今河南汲县西南)的一座古墓里出土。这部史书书写在竹简上,被称为《竹书》;由于它按年编次,又被称为《纪年》。有时还冠上出土的地点,被称为《汲冢竹书》或《汲冢纪年》。一般称为《竹书纪年》。这座古墓出土了一批古书,《竹书纪年》仅是其中的一种。

  《竹书纪年》原共十三篇,叙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战国史事。周幽王以后用晋国纪年,三家分晋以后用魏国纪年,至魏襄王二十年(公元前二九九年)为止。所记与传统的记载颇多违异,但是有些记载却与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相符合。如《尚书·无逸》中提到商朝的“中宗”,《史记·殷本纪》等典籍都认为中宗是商王太戊,但《竹书纪年》却以为中宗是祖乙,后在清朝末年发现的甲骨文中就有“中宗祖乙”的称谓,证明《竹书纪年》是正确的。郭沫若同志在研究中国古代社会和甲骨文、金文的时候,就对《竹书纪年》的史料价值有较高的评价。如齐桓公午在位的年数,《史记》中的《田敬仲完世家》和《六国年表》作六年,《竹书纪年》作十八年,青铜器《陈侯午敦》的铭文记载有齐桓公午十四年的事,郭沫若同志因此断言:“有本铭之‘十有四年’,足证《纪年》为是,而《史记》实非。”(《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又如西周厉王以后出现的所谓“共和”,《史记·周本纪》以为是周公、召公两人共同执政,《竹书纪年》的记载却是“共伯和干王位”,说是共伯名和的诸侯代替周厉王,建立了一个新政权。郭沫若同志十分重视《竹书纪年》所记载的这段史实,他说:“共和是共伯名和;这由古本《竹书纪年》、《庄子》、《吕氏春秋》等书表示得很明白,但被《史记》误认为周、召二公共和而治。近时的新史学家也还有根据《史记》为说的,我要请这样的朋友读读朱右曾、王国维的关于《竹书纪年》的研究。”(《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

  此外,由于《史记·六国年表》本身的混乱矛盾,并与其他文献所记不合,战国年代的重建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清代和近代学者在试图排比一个比较正确的战国年表时,主要的根据也是《竹书纪年》。

  《竹书纪年》的原简早已散佚,晋代学者荀勖、和峤、束晳等人所作的释文,也逐渐失传。现存的《竹书纪年》是后人重编的,不是已失传的《竹书纪年》的本来面目。但在南北朝至北宋的一些古书的注释,以及某些类书中,还引用了较多的原本《竹书纪年》的佚文。清代学者朱右曾曾将部分佚文汇辑起来,编为《汲冢纪年存真》。近代学者王国维又在《存真》的基础上重辑为《古本竹书纪年辑校》。《存真》和《辑校》两书,就是郭沫若同志所说的朱右曾、王国维关于《竹书纪年》的研究。解放后,范祥雍先生又对《辑校》加以校订增补,编为《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

  这种从古代典籍中汇辑《竹书纪年》原本佚文编校而成的本子,如《存真》、《辑校》,都称为“古本”。本书也是如此。现存的《竹书纪年》,则被称为“今本”。

  现在所能看到的今本《竹书纪年》,较早的有明代天一阁刻本。因此,有人认为“今本”可能就是天一阁主人范钦重编的。但清代雷学淇在《考订竹书纪年》中说,他曾经见过一部元末明初的刻本,可见“今本”不是出于明代中叶的范钦所重编。南宋人罗泌《路史》所引《纪年》中,有一条与“今本“全同,清代洪颐煊《校正竹书纪年》因此认为“罗泌已见‘今本’”。如果此说可信,则“今本”的出现最迟当在南宋时期。今本《竹书纪年》中很多条也是从古注、类书中所引“古本”辑录出来的,但是辑录得很不忠实,并增加了一些显然不是“古本”的佚文,又钞录梁沈约的《宋书·符瑞志》,改头换面,作为沈约的注。经过重编,今本《竹书纪年》中的春秋、战国部分全部用东周纪年,与“古本”用晋国和魏国纪年完全不同。由于“今本”出现的时代较早,所看到的“古本”佚文可能比我们看到的为多,如商纪大戊一代的原注说“《竹书》作太宗”,所据就可能是现在所未能看到的“古本”佚文。因此,“今本”尽管是重编的,仍有其一定的史料价值。清代研究“今本”的著作颇多,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最后出,总结了前人的成果,因此,这里一并收入,以供读者参阅。

  这部辑证,得上海古籍出版社姜俊俊等同志悉心校阅,特此志谢。我们水平有限,希望能得到专家和读者们的指正。

  方诗铭 王修龄

  一九八○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