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方案
具体细则如下:
1、(1)全镇可比性业绩(期末考试、全镇统抽考)(上限10分计)
一等:全镇排名前三名 计10分
二等:全镇排名第四名---第八名 计8分
三等:全镇排名第九名---第十五名 计6分
四等:全镇排名第十六名——倒数第六名 计4分
倒数五名的平均分达60分的计2分,否则0分。(注:凡兼科、班的取所得分的平均值。)
(2)提高名次奖
所任教的班级与上学期的成绩相比,凡提高3个名次得1分,4—5个名次得2分,6—8个名次得3分,9个或9个名次以上得4分。
(3)学前班教师可比性业绩计算办法:按本校教师业绩得分平均值的70%计算。
2、获得其他奖励的(上限10分计)
(1)、获自治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导”、“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10分;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导”、“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9分;获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导”、“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8分;获镇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导”、“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7分。
(3)、获其他奖励的:自治区级的计7分;市级的6分;县级的5分;镇级的4分。
(4)、论文获奖的:自治区级的计4分;市级的3分;县级的2分。
(五)教学过程(20分)
1、备课(5分)
提前一周备好课,要分详案,每单元必写一篇教学后记,若检查发现教案不合要求每次扣0.5分。
2、上课(5分)
教师要组织管理好课堂纪律,若领导巡堂检查发现课堂纪律差,每次扣该教师0.5分。
3、作业布置、测试及批改(5分)
作业布置批改要求:
(1)作文:三年级以上每单元1次;
(2)日记:每周不少于2篇;
(3)听写:精读课、语文园地中有关词语各一次以上;默写:本册课文的古诗;
(4)语基作业应在每课精读课、语文园地(单元练习)中布置要在一次以上;
(5)数学作业要每日一次,数量适当;
(6)英语:每课必须听写单词及其它作业一次以上;
(7)教辅资料必须要全批改;
(8)每单元必须测试一次以上,且全批改。
若检查发现教师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每少一次扣该教师0.2分(扣完即止)。
4、教研活动(5分)
教师每学期要上教研课一次以上,听、评课15节以上,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即止)。
(六)领导职务加分说明
1、兼任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学校职务岗位的,以最高一个职务的赋分比例为基础,每兼多一个职务增加5%。
2、各职务岗位赋分是根据本校教职工所得的平均分值乘以增加赋分比例得出学校的岗位加分:(1)年级组长5%;(2)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帐员12%;(3)教研组长15%;(4)班主任20%;(5)学校中层领导副职25%;(6)党支部书记、学校中层领导正职 30%;(7)副校长35%;(8)校长50%;
3、镇中心校校长按全镇前三档得分的平均分计、镇中心校副校长按全镇前五档得分的平均分计、其他中心校人员按全镇前10档得分的平均分计。
(七)因工作需要,借调在教育系统内的,按全镇平均分值的70%计法。
(八)有下列情况的,不发或酌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 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市教育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外)。
(1)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