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及计划
一、*年工作总结
*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届五次、六次会议精神,按照“两个年活动”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功能进一步提升
1.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年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台风的影响,全市受灾人口54.3万人,因灾倒塌房屋209间,损坏房屋111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87.8千公顷。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完善救灾防灾减灾监督检查和灾情信息联络员报告制度,及灾害易发地区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制,加强村(社区)灾情信息员队伍和避灾工程建设,开展“社区减灾平安行”和“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与亚洲基金会灾害管理组织合作建立应急减灾知识培训基地,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不断提升,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综合救灾工作格局。目前,全市150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应急预案,有效保证重大灾情2小时内能够及时上报,建立避灾场所1124个,可临时安置受灾群众30.2万人。全市有6个社区被民政部命名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全市民政系统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及时启动25个避灾中心(点),妥善安置受困群众6.07万人,支出应急救灾资金500万元。在支援四川汶川抗震救灾过程中,全力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调配、发送和救灾物资的紧急采购等各项工作,全市累计接收捐赠款5.98亿元,募集救灾物资99个车皮,价值1.06亿元;全力组织做好3.7万顶救灾帐篷的生产工作,向灾区发送救灾帐篷47864顶,为夺取抗震救灾工作重大阶段性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2.最低生活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见精神,着眼构建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全面施行,目前,全市150个街道(乡镇)、3008个社区(村)建立了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室),有1个县(市)被推荐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建设示范县,5个街道、20个社区(村)被推荐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建设先进街道(乡镇)、社区(村)。最低生活保障成果进一步巩固,确立了城乡低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和城乡低收入帮扶机制。目前,全市城区居民低保标准为300-35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180-260元/月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至*年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53317户74734人,支出低保资金13578.24万元;全年新增低保20494户32068人、退出低保20804户33899人、调整低保25710户41187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充分保障,全市五保对象6456人,集中供养6189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5.8%,年供养标准达到去年农村收入的68%;三无对象1427人,集中供养1417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9.2%。
3.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面不断扩展。城乡一体、标准一致、零门槛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通过对困难对象实行住院救助、特殊重大疾病门诊救助、发放医疗救助卡、资助困难群众和经济欠发达乡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举措,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重视残疾人生活保障,出台了“关于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政策性文件,明确了本市户籍持有残疾证、残疾等级二级以上、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年全市救助患重大疾病困难群众28132人次,支出资金8970.05万元,人均救助3188元;发放各类医疗救助卡31908张,支出金额1588.98万元;资助17518名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资助28.54万名农村困难群众和经济欠发达乡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122名患白内障困难群众免费实施复明手术。重视帮扶农村“三老”人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生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帮扶农村‘三老’人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通知》,农村“三老”人员医疗补助标准由360元/年人提高到500元/年人,资助人数15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