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公民(广东版政治八年级下期末)考试复习
2、为什么说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1) 、从公民的自身发展讲,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宪法和法律也规定了公民受教育权利;(2)、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3、义务教育的定义: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保证的国民教育。它分为两个阶段:(1)、初等教育(小学、6年);(2)、初级中等教育(初中,3年)。所以也称九年义务教育。
4、九年义务教育的特点:(1)、免费性教育——免学费,交书本,作业本费,国家财政困难;(2)、普及性教育——我国公民的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任何个人和机构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作了详细规定,国家提供资金办学校,提供教学设施,培养教师,创造良好条件让儿童和少年读书。
5、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机会?(1)、学会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因为,a、有的家长不让或终止学生上学;b、有的学校随意开除学生;c、教育用地被非法占用,不法分子扰乱教学秩序,妨碍学生学习。这些都是违法行为。(2)、珍惜学习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自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辍学,自觉守纪,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二)、《维护财产权》
1、公民的私有财产是私人收入,储蓄,房屋,其他合法财产。它是通过劳动和合法经营所积累的财富。
2、财产所有权的定义:它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国家法律是怎么样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的?(1)、宪法对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作了原则性规定;(2)、刑法运用处罚有关犯罪来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3)、行政法规利用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来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4)、民法对公民财产的保护是通过民事法律手段实现的。
4、我国公民享有财产继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作了财产继承的专门规定,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5、法定继承的定义: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但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6、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1)、一般均等原则——一般情况下平分;(2)、特殊照顾原则——对生活有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多分;(3)、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居住在一起的多分,有赡养能力未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4)、协商原则。
7、遗嘱继承的定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它不受继承顺序和分额的限制,由立遗嘱人的意愿来确定。将个人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叫遗赠。只有有效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8、未成年人获得财产的主要方式是通过继承。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由监护人管理,不得随意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