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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统计职业道德规范?

统计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社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有自身的特殊性,包括特殊的道德意识、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在全面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统计工作广度、深度和难度明显加大的新形势下,加快推进统计职业道德的建立,更显得紧迫和必要。
  1985年国际统计学会第45届大会发表了《职业道德宣言》,该《宣言》以统计人员的职责为中心,提出了统计调查中需要广泛遵循的原则;2002年伊始,我国以书面形式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表达了正式加入通用数据公布系统(gdds)的意愿,承诺将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统一标准,从数据公布的范围、频率和及时性、数据质量、数据公布的完整性以及公众获取等四个方面改进我国的统计方法制度,逐步与世界接轨。加强我国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树立我国统计的良好国际形象,提高我国统计以及经济的透明度和国际可信度。这在我国正式加入wto、与世界经济联系更加密切的新的大环境下,对更好地吸收利用外资、扩大国际经贸往来有着非常重大深远的意义。
概括而言,统计职业道德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
  1. 忠诚统计, 乐于奉献
  尊职敬业,是统计人员应该具备的一种崇高精神,是做到求真务实、优质服务、勤奋奉献的前提和基础。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首先要安心统计工作、热爱统计工作、献身统计事业,把自己远大的理想和追求落到统计工作的实处,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非凡的贡献。统计人员有了尊职敬业的精神,就能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进取,忘我工作,把好数据质量关。对统计数据,从指标含义、口径,到指标间的平衡关系、逻辑关系去进行认真的核实,把得出每一笔高质量的统计数据,作为自己的天职和莫大的荣幸;同时在准确的统计数字基础上,认真进行统计分析工作,来评判、检验决策方案是否科学、可行,并及时对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提出矫正意见,真正尽到统计人员应尽的职责。
  敬业奉献是统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统计是各级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统计人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统计作为认识和管理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可谓默默无闻、枯燥繁琐。没有不图名利,无私奉献的道德品质,没有“不唯上、不唯书、只为实”的求实精神,是很难出色地完成任务的。为此,我们要求广大统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热爱统计,献身统计,树立崇高的职业荣誉感。要克服任务繁重、条件艰苦、生活清苦等困难,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于寂寞,乐于奉献。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刻苦钻研和掌握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理论和方法,包括经济学理论、国民核算知识、抽样调查方法、计算机技术、法律知识、管理学理论、社会学理论等,努力开拓创新,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弘扬时代精神结合起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淡泊名利、无私奉献。 
  2.实事求是,不出假数
  实事求是,不仅是思想路线和认识路线的问题,也是一个道德的问题,而且是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统计的生命就在于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统计对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统计工作以实事求是为价值取向。统计的实事就是统计的对象;求,就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搜集数据,整理资料,分析报告的全过程;是,有两层涵义,一是是真不是假,二是社会经济现象数量关系的必然联系即规律性。为此,我们必须报实数,讲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上弄虚作假。这就需要有心底无私的职业良心和无私无畏的职业作风与职业态度。如果夹杂着个人私心杂念,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或迎合某些人的私欲需要,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就在所难免,也就会背离实事求是原则这一最基本的统计职业道德规范。
  作为一个统计工作者,必须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实事求是作为履行职业责任和义务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坚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统计人员要特别注意调查研究,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分析,按照事物本来面貌如实反映,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随波逐流,不看眼色行事。统计调查要“实事”,尊重客观实际,如实反映情况,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以权扰数、以数谋私的不正之风,坚持原则,求真务实,认真把好数字质量关,“数不准确誓不休”。统计分析要“求是”,以数据和事实为准绳,不人云亦云,盲目跟风;要全面、客观、系统,防止以偏概全;要从数据的分析中找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提供具有较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建议。
  讲究科学是实践统计职业道德的基本方式和方法。统计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数字加加减减。搞准统计数据,除了加强法制建设外,进一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也是一个十分关键的环节。在目前的外在环境下,应眼睛向内,着力于进一步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依靠科学的统计调查方法和体系,依靠先进的传输、汇总手段,减少因中间环节多而出现的重漏差错现象,增强统计抗干扰能力,提高统计调查结果的可信度。
  3.依法统计,严守秘密
  坚持依法统计和以德统计“两手抓”。一方面,要抓住目前大力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统计违法乱纪现象,依靠法律的强制力量消除统计腐败孳生的土壤。另一方面,要通过劝导和教育,启迪人们的良知,提高人们的道德自觉性,把统计职业道德渗透到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融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增强人们以德统计的意识,从根本上消除统计腐败现象。
  严守秘密是统计职业道德必须遵守的重要准则。保守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秘密,既是《统计法》明文规定的,也是对统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特殊要求。统计人员要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养成遵纪守法、严守秘密的良好职业道德。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同时,当前特别要注意做好为私人和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保密工作。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利益关系更加错综复杂,统计人员只有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按规定为被调查者保密,才能增强被调查者的安全感,赢得他们的信任,争取他们在统计调查中的大力协作配合,才能保障统计调查的顺利实施和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4. 公正透明,服务社会
  优质服务是统计职业道德追求的最终目标。收集资料、提供服务是统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统计工作社会化的重要体现。优质服务是统计生命力的延伸,统计工作只有在很好地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服务中才能显示其价值和重要性,否则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就得不到社会的认同和支持,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提高统计服务意识,要按照“准确、及时、全面、方便”和“快、精、准”的要求,积极主动,想方设法,想领导和群众之所想,急领导和群众之所急,着力拓宽统计服务领域,提高统计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
  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是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是由统计部门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也是统计职能的具体体现,因此,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包括政府)理应成为统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目前统计服务的现状并不理想,需要我们统计工作者强化服务意识,转化服务观念和工作作风。牢牢把握好不断搞准统计数据,全面履行统计职能,向社会方方面面提供优质服务这一统计工作的主旋律;牢固树立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观念,树立政府统计部门为群众服务的新形象;在服务的创新,时效、质量、内容和层次上多下功夫,切实解决好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不够满意的问题,这是统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实践好“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