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3号)
根据2006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安排,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决定于2006年10月在全国41个城市举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的组织领导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二、 考试报名条件(一)2006年10月13日(含)前年满18周岁;(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考试大纲和教材考试信息">考试大纲由协会制定并公布,应考人员可至协会网站查阅。2006年新版考试教材已由协会组织编写、修订完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有关教材销售信息将于近日在协会网站发布)。 五、 报名时间2006年8月7日至8月25日。 六、 报名事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考人员在协会网站按照要求登录报名。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参阅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七、 考试方式全国统考,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八、 考试时间2006年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明示为准)。 九、 考试地点考试将在以下41个城市设考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保定、烟台、苏州、温州、泉州、佛山。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以上任一城市参加考试。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十、 有关成绩的说明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向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十一、考试咨询电话021-68545767010-65181122 有关考试的其他事项,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