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协作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下列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清包工(含工具及工具消耗品),不得转包。
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见附一)
第四条:工期要求
1、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总日历工期 天。
2、除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外,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达到“杯”标准。
2、若质量达不到 “杯”标准,乙方应返修至“杯”质量标准。若返修后质量未达到“杯” 标准的,甲方不予支付任何价款,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退还已付价款及延期违约金等。
第六条:工程款计取及结算方式
1. 工费单价(工费报价单见附二)
(1)报价均为人工费包清工单价(含机具及工具消耗品),不含税。工程量暂估,工程验收后按实结算。
2. 工程款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3. 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按月结算,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当月完成工作量;经甲方审批后在下个月10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的80%;工程完工工 程款付到80%,(如在20xx年1月20日前完工工程款付到87%),全部工程款的17%,(如在**年*月**日前完工工程余款的10%)在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